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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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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采购范围:中核北方生产所需成型尺寸检测装置(轮廓仪)1套,及其指导安装、调试,
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产品落地价,包含产品费、安装费(如有)、运保费、装卸费各种税费等费用。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30%款项,货物全部到货验收合格并整单开具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60%款项(税率13%),质保期满后支付10%质保金。
2.6 供应商负责提供报价产品所附带仪表计量器具的合格证(如有)、出厂检定证书(如有)以及具有相关资质第三方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报告及证书(如有);供应商所供产品及材料,必须满足清单所要求的技术参数和技术特性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3.2 符合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管理标准的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完成评价准入工作。
①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身份参加应答的供应商不适用);
②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截图为准);
④被列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注: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应答截至时间前20天内,如未能提供或未能准确、完整提供的,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查询情况为准。
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响应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供应商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如适用)
4.1 凡有意响应者,请于2025年06月26日下午20时00分至2025年07月10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本项目的报名,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任何未在平成注册报名并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响应将被拒绝。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乌素图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5.2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纸质文件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地址见5.1,联系人及电话见集采机构),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以采购人(集采机构)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各种风险,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响应文件外包装密封情况完好。
5.3 电子版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要求线上报价并录入报价单、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否则响应将被拒绝,已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无效。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